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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9日入职工作,5月30日签的实习协议,公司为甲方,我为乙方 ,实习期为3个月,协议一式两份
我5月9日入职工作,5月30日签的实习协议,公司为甲方,我为乙方 ,实习期为3个月,协议一式两份 我5月9日入职工作,5月30日签的实习协议,公司为甲方,我为乙方 ,实习期为3个月,协议一式两份。但是公司将两份都拿走了,说要盖章。但是到6月14日我问人事索要应该给我的那一份协议时,发现合同最后需要甲方盖章或者签字的地方和日期仍然空白,问人事什么时候能办理好,人事给不了明确答复。这种协议有效吗,应该怎么维权?
2024-06-17 22:20 wei2406178Qo(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06-17 22:30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4-06-17 22:36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您的情况中,协议未盖章或签字,可能被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尽快完善合同手续,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6-18 08:31
可以直接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的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6-18 10:21
需要核实解决的
5 陈晓云律师  2024-06-18 07:47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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