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咨询 于2013年4月签订买卖合同,1个月内和买方要求双倍退还双倍定金解除合同,对方不同意,要求按合同退还定金同时还要按合同另外加10%处理,这样是否合理?就双倍定金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2013-05-23 13:10 余丽梅(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23 13:34
你好,自愿签订的合同签名后生效,双方应该按生效的合同履行,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并依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只认为违约金过高可要求法院调整。
2 刘振海律师 2013-05-23 13:45
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一种,如有损失另外索赔,10%太高不合理
3 陈晓云律师 2013-05-23 13:59
定金只是违约金的一种方式,如双倍退定金还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基于实际损失索赔
4 110网律师 2013-05-23 14:33
如果买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5 杨艳国律师 2013-05-23 17:23
可以的,定金适用双倍返还,但是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6 110网律师 2013-05-23 20:57
定金只是违约金的一种方式,如双倍退定金还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基于实际损失索赔。
7 欧学文律师 2013-05-23 21:44
没有付首期以及交楼的,一定双倍返还定金即可解除合同
8 110网律师 2013-05-24 11:15
不要图省事把问题没说清楚,否则无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