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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前集合,因佩戴白手套一个指头有点破损(公司未主动配发),以形象不合格为由罚款
上班前集合,因佩戴白手套一个指头有点破损(公司未主动配发),以形象不合格为由罚款 上班前集合,因佩戴白手套一个指头有点破损(公司未主动配发),以形象不合格为由罚款。请问是否构成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否属于单方面事实违约解除合同。怎样处理?谢谢!
2024-04-07 14:36 wei240407iFO(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4-04-07 16:14
你好,这个也是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24-04-07 17:44
不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属于单方面事实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4-04-07 19:01
属于单方面事实违约解除合同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4-07 20:07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4-07 20:32
需要解决的
6 陈晓云律师  2024-04-07 14:5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7 尹子娟律师  2024-04-07 15:00
要看具体案情,如果罚款这个行为被认定成违法,则可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8 王晓君律师  2024-04-07 16:18
你好,需要先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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