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 我是一九九三年进厂工作到二00九年。二0一0年单位把我们全厂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二00九年未签订合同,未有解除合同是否违法。一年一月补偿金已领,保险是从二00七年七月开始买。请问二00九年可不可以要求每月双倍工资,还有什么要求补偿或赔偿?
2010-08-01 04:20 uHv977(四川-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08-01 07:36
可以依法要求相应的补偿。
2 陈晓云律师 2010-08-01 07:56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补办保险或保险赔偿。
补办保险或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