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违约的问题 我在本地看中一套二手楼房经协仪总房价12万,交了2万元的定金,当时卖方家男的给我打了定金收条,并按协议写明过户费各一半,这时正好他老婆(小学付校长)回来了,看了定金收条后一把撕掉说不承担过户费,因考虑到娃娃上中学方便过户费我全承担了,他老婆给我写了定金收条,这样写的:收到我购房定金贰万元整,总房价十二万,原房主周某,(不承担过户费)她签她男的名字,我让他签自己的名字,她说:房主是周某,我让他男的签名他说:不用签我们有没有离婚,女的又说:放心吧没有事的,我想她是学校领导应该没事的就这样相信他们了,现在不到一月他返回不卖了,只退定金,我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他说:没有写明一方违约双倍返还,我很生气,他欺诈,欺负我们农民不懂,请问:能起诉他双倍返还吗
2010-08-01 01:07 chunli……(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1 01:10
可以起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8-01 01:13
【▲㊣郭能斌律师法律意见㊣▲】
依据你手上的“定金收据”证明你们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存在及对方违约的证据提起违约之诉进行维权。收受定金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是否写明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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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0-08-01 04:42
起诉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返还定金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