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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费问题
基本生活费问题 我是民事案子被执行人,事业单位退休,59岁,现在每月有养老金五千元,我只有一个儿子在成都工作,我自已在泸州独立生活。法院如果给我保留基本生活费一般会给我留下多少?法院一般会按什么标准定,有什么硬性标准吗?
2024-01-05 02:40 ask202……(四川)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4-01-05 08:59
按你当地的生活标准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4-01-05 09:20
您好,与执行局沟通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1-06 13:18
可以直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4 周文才律师  电话:17311267318  2024-01-15 16:30
在民事案子中,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法院在执行时会根据其收入情况和生活需要,酌情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关于具体会保留多少生活费,一般来说,法院会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收入状况等因素进行判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5 陈晓云律师  2024-01-05 09:18
基本生活费,要按当地一些标准核定
6 喻远军律师  2024-01-05 11:23
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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