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内容看内容 前两年我13岁的时候,啥也不懂,和一个12岁的女孩在一个叫“小天才”的电话手表上互发了三次裸照,两次我主动找她,一次她主动找我,然后现在联系不上她了。我是害怕她以后想起这事,抑郁了或出事了,那么我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吗?我有没有必要担心她会出事呢?就算她不出事,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求解答,谢谢!!!
2023-09-16 22:17 ask202……(山西-太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3-09-16 22:25
你好!要看有哪些证据。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09-17 09:04
可以直接按照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3-09-19 12:48
你好,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4 陈晓云律师 2023-09-17 10:19
无须承担责任
5 赵江涛律师 2023-09-17 14:01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微信手机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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