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财产分割 女方提出离婚,双方婚后3年,育有一女,女方有工作,男方系2婚,带有一个20岁女儿,均无工作,女方离婚原因:因男方不善言谈,不与女方沟通,一个月双方只说5-6句话,长期如此,性格不和,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效,故提出离婚。男方所住房产拆迁,拆迁前按人头分配安置房面积,人均40平米,共分得一个100平米和一个60平米的2处房产,先提出离婚,不知道女方能否分得房产,能分得多少,女方希望争取小女儿抚养权。
2010-07-31 10:59 fanzir……(山东-潍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31 11:0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至于小孩2周岁一下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2 徐振才律师 2010-07-31 13:10
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就可以分割,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