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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分手要求赔偿
和女朋友分手要求赔偿 在和女朋友认识一个月后突然怀孕,(她已不是处女),然后我本着负责任的态度,马上和她订婚并给了她5000元的订婚钱,从怀孕到孩子两个月的时候,她一直见红所以导致孩子没保住,期间一直再吃保胎药,然后我怀疑她以前有过流产的经历,在一次偶尔的聊天当中她告诉了我她之前流过一个孩子,而且和她去人流的时候她和医生也说是第二胎(她现在说之前流产是和我开玩笑,还说我开不起玩笑),之后我们成天吵架主要是她以前说过的事情都说是和我开玩笑,我觉得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然后提出分手,她说不能白流孩子要求赔偿(10万元)并说不给就要告我,而且还要到我单位闹事。。。请问:首先我有没有构成强奸?2、我有没有义务去赔偿她?3、她已经去我爸妈家闹过事了,这样对我爸妈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该怎么办?能起诉吗?(如果能?用什么理由起诉)4、她说到我单位闹事,也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样我是否能够起诉同样需要什么理由来起诉?谢谢各位律师!
2013-05-20 00:30 170749……(山西-大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石志忠律师  2013-05-20 07:13
1\不构成强奸.2\没义务赔偿.但对你老婆流产的损失,如医药费,你有义务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因为她从法律上讲,已是你老婆.3\没有什么实质性后果,何况现在你们还是夫妻,她闹的行为,是一般地家庭纠纷,不能起诉.4\她闹,只要没造成实质性后果,只是道德问题.很难用法律来调整.
2 孙新律师  2013-05-20 13:19
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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