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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欠款咨询
合同欠款咨询 我去年12月和一家网吧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50万首付定金20万,1月1日安装调试完付10万,3月1日付完剩余20万。但对方至今支付了定金20万,后面款项全部一分没付,他申请贷款银行也没批!请问我能否收回供给他的电脑,并扣除电脑使用期间的折旧费?
    我在网上看了下《合同法》和《三包法》其中有几条好像是可以解除并收取使用费:
    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013-05-19 21:11 zhangx……(宁夏-银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5-19 21:14
对方不同意,你不能收回,可以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05-19 21:33
建议起诉支付货款。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21 22:26
你的合同不属于分期付款合同。对方涉嫌违约,你可以直接起诉对方到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的款项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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