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合同期满想在家带一年孩子,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我是一名教师,档案在北京市人才。我们单位签订的是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我的合同刚好期满,由于我今年刚生孩子,想在家带一年孩子,所以不想续签合同,请问我是终止合同还是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如果我明年再找工作,工龄能续上吗?
2010-07-30 23:08 KYF2784(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30 23:50
合同到期应该属于自然终止,单位应该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的,工龄是累计计算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0-07-31 06:07
其实,刚生孩子,按照法律规定,有产假,可以休完产假再离职。
由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有将合同延续至哺乳期结束的义务。因此,如果你不想续签合同,属于解除合同。
但由于是你本人单方提出,一般没有补偿。
如再找工作,中断一年的前后工龄可合并计算。
由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有将合同延续至哺乳期结束的义务。因此,如果你不想续签合同,属于解除合同。
但由于是你本人单方提出,一般没有补偿。
如再找工作,中断一年的前后工龄可合并计算。
3 李建成律师 2010-07-31 14:35
生孩子可以要求休产假,如你不想续签劳动合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4 孙新律师 2010-07-31 16:36
你可以找校领导协商,要求继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