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供暖设备的阳台应不应该收费(有隔断) 老楼房,卧室连着阳台,从卧室的门进入阳台,分开的,阳台是钢窗封闭。本地的发改季2003年发文件,没有供暖气设备的阳台、地下室不收费,2008年暖气费长价,发改委发文件“暖气收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室内受热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阳台受热面积”。当地的供热单位不管新式楼房,还是老楼房,一律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我认为这样不合理,强调的是受热,既然没有受热,为什么要收费,咨询一下,到底应该不应该收费?
2013-05-18 11:18 xjcjmr……(新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晔律师 2013-05-18 11:40
直接跟当地供热单位沟通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诉讼维权。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8 13:08
阳台打了隔断不应收费。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8 18:10
向供热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