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我是某手机公司专卖店的店长,当天有顾客想买2台高挡机子,说还要在拿2台送人,在我们不注意的情况下,被顾客偷走了2台。当时专卖店有我跟2个导购在。后面报案专卖店没有监控。公司处理的结果是,店长赔60%,主管13%,其他的人9%,2台手机总价值4160。主管的意思是本人是店长,在加上手机在我手上掉的,要我承担60%,这个赔偿方案是否合理。我可以起诉我主管不?急,急,急,能否马上给我解答。
2013-05-18 10:58 tianqi……(湖南-湘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18 20:06
赔偿应按手机进货价而不是卖价。专卖店没有监控等设施,也应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