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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疏忽导致身体情况下降,给我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医院的疏忽导致身体情况下降,给我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我年初七去埔前医院检查发现胎儿停止发育,医生让我入住医院,入住之后吃了四天药,不过第四天还是没有流出来,下午就做了清宫,清完宫的第二天就去照B超,照完B超拿B超单给医生看我也看了一下B超单上写了还有积液我还问医生有事么,医生说没事再给开多一天消炎针,第二天就让我出院,直到4月25号下午突然大出血,送到埔前医院,二楼妇科医生让我上三楼住院部,三楼医生让我躺在检查台上观察了一下后,流血没那么多,就让我转到河源妇幼保健院,再保健院照出宫里残留, 如果胎盘不正或其它原因,导致医院清宫没有清干净,也没发现,医院有责任么?
2013-05-17 19:34 xiongx……(广东-河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5-17 19:43
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你可以要求进行鉴定啊。
2 110网律师  2013-05-17 19:44
建议您去咨询医生朋友,这个比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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