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增加申请事项的问题 我与前单位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判我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单位为了拖延时间,又上诉了,我可不可以借机申请上加付赔偿金?一个月之前我去劳动仲裁申请加付赔偿金,劳动仲裁拒绝受理,说不是他们的受理范围,我现在想借上诉的机会,一起申请上,但是法官说,不可以呢,需要另案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是先裁后审,或者拿着劳动仲裁拒绝受理的文件另案处理。请问,这样做对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2013-05-17 15:42 maisiz……(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5月17日 15时52分
你好,对于仲裁结果不服,你也是有权上诉的。请采纳。。
2 110网律师 2013-05-17 16:01
根据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若你对劳动仲裁不服,且未超起诉期限的,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