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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住在深圳,今年7月份去四川旅游买了一块玉,8月份发现玉不值那个价钱
本人居住在深圳,今年7月份去四川旅游买了一块玉,8月份发现玉不值那个价钱 本人居住在深圳,今年7月份去四川旅游买了一块玉,8月份发现玉不值那个价钱,和售后协商退货退款,售后同意了,于是我将玉快递寄给售后,售后收到快递后,一直拖延退款,先是以疫情为原因,疫情结束后处理退款,再是以公司没钱为原因,攒到钱就退款,直到现在还没有退款给我,一直在拖延,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022-12-17 19:26 时笙(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12-17 19:47
你好!可以向对方发函催款。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22-12-17 19:57
你好,可以公司投诉或者起诉解决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12-17 19:57
这是可以处理解决的
4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12-17 20:03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12-17 21:16
可以到消保委投诉,也可以诉讼解决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12-18 09:00
可直接诉讼来解决纠纷的
7 陈晓云律师  2022-12-17 20:02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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