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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以什么基数赔付?
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以什么基数赔付? 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以什么基数赔付?
2022-12-04 17:50 ask202……(上海)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12-04 17:55
你好!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12-04 19:23
这是可以解决的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12-04 20:05
可以直接按照工伤来处理的
4 吴宇鹏律师  电话:01053670383  2022-12-04 21:09
社平工资,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微信(电话同号)与我详细沟通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12-04 22:25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22-12-05 11:04
工资收入
7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22-12-05 13:36
上海市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
8 徐清岑律师  2022-12-04 17:56
社平薪资
9 陈剑峰律师  2022-12-04 19:43
基数按照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计发月数。是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这个办法第41条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前的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我的理解应当是解除之前社平工资。北京是这样的。
10 康治斌律师  2022-12-04 19:57
社平工资。
11 李开宏律师  2022-12-05 08:25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12 方乐律师  2022-12-05 09:35
你好,请问你是受了工伤吗?你的具体诉求是什么呢?可以跟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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