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咨询 我老公在01年4月与其父母共同购置了我们现在的婚房,当时产证上写有其父母及我老公三人的名字,房款共三十万。当时我老公按揭了七万多,商贷了两万多,共计十万,该房屋于2001年7月办理了产证。我和他于02年6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他已于2010年4月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04年1月一次性还清商贷,现在这套房产市值二百五十万。目前我老公以感情不合向我提出离婚,请问我可对我老公贷款部分的房产要求分割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大概可以要求多少?为了抚育儿子,我希望尽可能地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对以后孩子的生活也有更好的保障,希望各位律师能给予帮助,谢谢。
2013-05-16 14:43 Happy0……(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宋丽伶律师 电话:13917359067 2013年05月16日 14时52分
1,你可以要求你老公婚后还款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2,大概可以要求的份额为房产中你老公份额的一半。
2,大概可以要求的份额为房产中你老公份额的一半。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5-16 14:48
可以考虑婚后还贷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3 孙新律师 2013-05-16 14:46
对结婚后你爱人一次性还款的部分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
4 徐志远律师 2013-05-16 14:49
分房产,他不同意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要求结婚后到还贷结束的共同财产,就是还贷有你一半的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3-05-16 14:52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6 原丹律师 2013-05-16 15:41
对结婚后你爱人一次性还款的部分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
7 王晔律师 2013-05-16 15:59
大约是八十三点三三万元的二分之一,你大约分得四十一点六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