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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奖金的分割
关于离婚奖金的分割 我跟我前妻2011年8月已经协议离婚,她现在要求2011年度在公司获得的奖金及红利的80%应分给原告,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现金人民币xxxxx元(税后)。公司一般第二年年中才发奖金和红利,是根据公司全年经营状况和业绩来定的,离婚时不可预期,根本不知道会拿多少?
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法院会不会支持?
2013-05-15 17:30 harley……(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5-15 22:2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110网律师  2013-05-15 17:33
你好,根据目前法律规定,离婚后发现有婚姻关系期间未进行分割的共同财产的,是有权再行起诉要求分割的!
3 张勇律师  2013-05-15 18:25
1,离婚时不可能预期,要以实际的发放为准。
2,要看她能不能证明你离婚前应得到多少奖金、
4 110网律师  2013-05-15 18:40
这个都要看证据 空对空你可以不认啊
5 吴君瑜律师  2013-05-15 19:03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肯定确定可得的,提出要求分割一半是可以的。
6 邵志芳律师  2013-05-15 20:21
部分合理。
7 付成刚律师  2013-05-15 20:53
预期的收入一般不会计算在共同财产的分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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