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 2012年-2014年为了完成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按照县委农办会议精神,垫交高效农业保险保费,后由县承保公司编造灾情,用理赔款归还我的垫交款,按照县委农办分管领导的承诺给予15%的利息,2016年10月被县纪委查处并移送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了2年有期徒刑,2017年11月向市中院申诉维持原判,2020年11月又向市中院申诉被驳回,2022年10月又向省高院申诉,现在等结果。
2022-11-05 12:39 杭金群(江苏-盐城)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11-05 12:42
你好!现在是什么情况?
2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2-11-05 12:43
那就等结果
3 刘海鹰律师 电话:15841174600 2022-11-05 12:45
具体是什么情况?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11-05 14:01
可直接收集证据申诉的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2-11-05 16:00
现在等结果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11-05 17:47
这是可以提出的
7 李正律师 电话:18751966449 2022-11-06 14:48
编造灾情这个事情具体情况需要了解
8 康治斌律师 2022-11-05 13:23
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9 李大贺律师 2022-11-05 14:09
需要看证据。
10 赵江涛律师 2022-11-05 14:14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微.信手机同步)。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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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曹先坤律师 2022-11-05 15:27
打算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