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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您好!在企业刚刚上班第二天,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被烫伤入院一个半月,入院时发现住院用的名字不是本人,是该企业的一名离职员工的,企业只对患者赔付了医药费,其余一律不予赔偿,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3-05-15 22:12 119124……(辽宁-阜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5-15 23:15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 110网律师  2013-05-15 22:13
你可以先申请认定之后再要求工伤待遇 假设工伤已经被认定的话
3 梁森律师  2013-05-15 22:23
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4 110网律师  2013-05-16 07:08
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5 张俊杰律师  2013-05-16 08:24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
6 源朝君律师  2013-05-20 10:56
你的情况较为复杂,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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