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离婚和财产分割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女方要求离婚,在双方结婚后,男方父亲过户一套房子到男方名下,这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吗?在结婚期间,男方酗酒成性,也基本没有承担家庭责任,如果女方诉讼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诉讼离婚,判离婚的可能性大吗?需要请一位律师吗?谢谢
2013-05-04 23:06 gou蒙(重庆-九龙坡)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5-05 22:0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李玉更律师 2013-05-04 23:07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3-05-04 23:19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4 110网律师 2013-05-05 00:10
只要男方父亲过户房子的时候没有说明是给男方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审判决不一定会判离,要根据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等情形确定。建议你请一个律师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3-05-05 00:11
如果方便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我就是住在九龙坡的
5 乔春长律师 2013-05-05 01:1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张宰宇律师 2013-05-05 10:42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7 陈爱洲律师 2013-05-05 13:01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 陈晓云律师 2013-05-05 15:43
未指定给男方单独所有的,是夫妻共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