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 我们2009年1月11号结婚,我五月开门市借了娘家6000,9月进货又借6000共12000.12月分进货借我姐姐3000.我老公8月份给了2500进货.今年4月份1500还账。现在我打算离婚,他应不应该还清这钱
2010-07-29 17:16 ewJ1875(河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29 17:18
你开门市的收入如是家庭财产,那么为了开门市所欠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丈夫有义务偿还。
2 孙新律师 2010-07-29 17:3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该由你们夫妻共同偿还。
3 孙新律师 2010-07-29 21:3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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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建成律师 2010-07-30 11:1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以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