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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律师指点
求助律师指点 我的弟弟住在辽宁农村,2008年10月,经村里人介绍,与离婚女士张某结婚(没有登记,但举行了婚礼,可谓事实婚姻),结婚7个月后,张某在黑龙江的父亲病重,张某前去护理,2009年 10月,其父去世,张某在我弟弟的强烈要求下返回家中。但是,两人生活不到一个月,2009年11月,张某又借口黑龙江的女儿结婚,前往黑龙江,至今未回。在这期间,我弟弟多次打电话催促其回来,张某均以各种借口拒绝回来。就目前情况看,张某没有回来的意思。
我想请教的是:当初结婚时,我的弟弟给张某1万5千元的彩礼,后来还发生了一些其他费用,我们现在想通过法律程序索要这笔财产,您认为能胜诉吗?
2010-07-29 16:20 栗田禾(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9 16:29
可以要回
2 110网律师  2010-07-29 16:48
94年2月1日之前的是事实婚姻,之后的属于非法同居。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彩礼的用途,双方的家庭情况等返还部分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0-07-29 18:29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其他的一些费用视为赠与,无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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