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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等问题
离婚,房产等问题 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2008年结婚前他们家首付给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我们自己还贷款。现在我们离婚,请问我有权提出将现在的房子卖了,然后把贷款还了,剩余的财产大家平分吗?
2013-05-13 14:17 叮叮当当的猫(陕西-西安)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5-13 15:08
如果房贷已还完,拿到房产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出卖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依法分割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5-13 18:38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3 14:21
可以的。
4 罗远水律师  2013-05-13 14:27
如果你老公无异于,可以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3 14:28
你好,可以的,建议想协商处理。。
6 孙新律师  2013-05-13 14:49
不是,根据你还贷的金额来确定。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3 15:07
可以,有需要可来电
8 110网律师  2013-05-13 15:21
你无权单独处分这套房子,应当得到丈夫的同意
9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3 16:11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可以。
10 康治斌律师  2013-05-13 17:39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1 曹生贤律师  2013-05-13 21:06
你只能就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按所占比例进行计算)请求分割。
1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4 11:09
没有权利,你只可以请求分割婚内已付房贷。具体电话咨询。
1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4 20:18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是可以的。
14 许正文律师  2013-05-15 14:29
您好!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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