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生小孩后工作问题
生小孩后工作问题 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当教师,按照学校规定请了3个月的产假,我休产假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7月1日,6月底我回学校报到,7月1日开始工作(学校期末工作,也就工作了几天开始放暑假),但被告知下学期如果没有岗位,就要继续请事假,也就意味着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的合同是2009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2010-07-29 13:06 lIf6047(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0-07-29 13:10
不合法。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2 李建成律师  2010-07-29 13:32
建议咨询人事部门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李建成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64417050  或者15910799844  (早9.00-晚8.30)

Q:1106316203  
个人网址:www.lijiancheng.com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安贞桥西深房大厦10C
3 赵江涛律师  2010-07-29 14:06
咨询劳动部门
4 孙新律师  2010-07-29 14:47
这是变相辞退,可向劳动局投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