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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快递员,送货过程中因无法联系到客户,且客户地址是驿站,使用短信,以及驿站短信通知
本人是一名快递员,送货过程中因无法联系到客户,且客户地址是驿站,使用短信,以及驿站短信通知 本人是一名快递员,送货过程中因无法联系到客户,且客户地址是驿站,使用短信,以及驿站短信通知。后客户联系售后,售后客服已工单形式下发网点,要求提供签收证明,本人多次联系客户,不接电话及短信,无法完成签收证明。快递且未丢,现公司要求快递员负责此单的赔偿。
2022-06-06 13:45 吴家@二(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6-06 14:02
你好!不用负责
2 张晓晗律师  电话:13810662577  2022-06-06 14:04
目前快递行业的惯例就是这样,如果一旦产品放到驿站丢失的话由快递赔偿,但如果要维权的话,这种情况胜诉不大,而且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但如果快递没有丢失,那这种罚款就存在争议,可以维权解决。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6-06 14:11
这是可以提出的
4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06-06 15:00
可以申诉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6-06 15:04
可按照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6 王凤祥律师  2022-06-06 16:30
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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