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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房子,法院这个判法合理吗?
两套房子,法院这个判法合理吗? 我有个问题,麻烦请解答一下。
    我和丈夫有两套房,一套是2002年买的,丈夫付的首付,房产证男方名字。2002年下半年两人结婚,婚后两人还了一年多贷款付清后一直在居住。前两年,男方自愿将房子过户给我和孩子(我与他的亲生子)。当时是按照二手房买卖办理的。房产证上我和孩子分别占50%产权。因为,是婚内所以我们没有支付钱给丈夫。 
    另一套房子是2006年买的。一直空着,没有人居住。今年俩人感情破裂,男方以当时是二手房买卖,而我们作为买方并没有支付房款给卖方,也就是他本人为由,不承认房子已过户。尽管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和孩子名字。而且房产证过户已超过两年。
    目前情况是:两套房子,一套全新,一套比较旧了,面积差不多。按市场价,全新的那套更值钱;而我和孩子共有的房子,已经旧了。两套房,市场价差额5万以上。而且,我和孩子共有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我不能贷款和出售。

    法院的调解意见是:两套房子作如下安排
    1、我和孩子共有的房子给我和孩子(男方同意孩子归我抚养)所有
    2、另一套,归男方所有
    此外,俩人公积金归各自所有,男方单位的股权、男方购买的基金归男方所有 
  另外,因为男方单位收入比较好,一年10万多,而我才1万多,所以,一个月男方抚养费1500元(经过我的争取)。直至孩子成年。
    但我以为,法院这样做,并没有很好考虑我和孩子权益,毕竟,房子过户给我们都两年多了,俩人经济收入又相差这么多。各位专业人事帮我看看,法院这样判法,还比较在理吗?
2010-07-29 10:31 cqandc……(浙江-湖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电话:13516808493  2010年07月29日 10时51分
如果接受调解你不能上诉,当然调解也是双方让步的结果.如果判决那么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当然最终还是由你自己决定是接受调解还是接受法院判决.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7-30 06:45
你可以不同意调解,等法院判决;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3 110网律师  2010-07-29 10:40
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如果不是判决,而是调解,那是不能上诉的。
4 110网律师  2010-07-29 13:18
女士
你好
依照你的表述
现在应该还在调解阶段
你可以不同意调解
即不再调解书上签字
而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因为涉及到两套房子,又涉及到公积金,股权
为了更好的维护你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以上为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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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湖州观凤大厦A座15楼)赵小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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