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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已结婚生子)通过社交软件以谈恋爱、奔现、结婚等理由一年内骗多名人员刷礼物获利约70万元
一女子(已结婚生子)通过社交软件以谈恋爱、奔现、结婚等理由一年内骗多名人员刷礼物获利约70万元 一女子(已结婚生子)通过社交软件以谈恋爱、奔现、结婚等理由一年内骗多名人员刷礼物获利约70万元。想知道此女子构不构成诈骗?
2022-04-11 08:47 ask202……(山东-滨州)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2-04-11 08:50
构成诈骗罪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4-11 09:01
你好,如果是虚构事实的话是可以构成诈骗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4-11 09:46
需要核实的
4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04-11 22:57
可以报警处理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4-12 20:58
可直接报警来处理的
6 罗远水律师  2022-04-11 08:50
应报警处理
7 肖广静律师  2022-04-11 08:53
涉嫌诈骗,及时报警
8 刘首超律师  2022-04-11 08:53
涉嫌诈骗,建议报警处理
9 陈晓云律师  2022-04-11 08:55
报警处理
10 魏伟律师  2022-04-11 09:06
涉嫌诈骗
11 于柱律师  2022-04-11 09:33
欺骗感情不构成犯罪,但如果骗钱了,就涉嫌犯罪了,不过刷礼物这个情节和现金又不同,所以还不能确定,要仔细研究了
12 张亮律师  2022-04-11 10:01
涉嫌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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