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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接房时,发现房子有严重的采光缺陷,阳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请问能依法维权吗?
期房接房时,发现房子有严重的采光缺陷,阳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请问能依法维权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前,开发商销售专员从未提及房屋有重大遮挡、采光缺陷,且未发布房屋相关缺陷公告,合同对阳台形式明确写明是“景观阳台栏杆”。一年后验房,发现房屋客厅南向7米多的景观阳台均为1.3左右高的实体砖墙,已严重影响采光及使用。经初步对接,销售人员表示签合同前他本人并不知晓房屋阳台有严重遮挡缺陷,开发商回答按设计文件建设,不能对阳台进行修改,最多给予部分经济补偿。作为买受人,我无法接受这种阳台,我提出将阳台改为落地窗或进行全额退款,但是开发商不予办理。请问我可以依法维权申请退房吗,已偿还一年多房贷?
2022-03-08 15:30 ask202……(云南-红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3-08 15:33
你好!可以。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03-08 15:46
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2-03-08 16:25
不可以依法维权申请退房
4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3-08 16:25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如果违约的话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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