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赔偿,后又反悔 我们公司换名,换法人,同城搬迁但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意n+1赔偿,(有电话录音,并签了解雇证明),半个月之后公司又反悔,说同城搬迁不需要给我们任何赔偿的,耍赖说口头答应协议,解雇证明又在他们手里拿不到,他们现在死咬着是我们自己不去新公司工作,不是公司炒掉我们的,我们该怎么办?还能拿到赔偿吗?
2013-05-11 00:41 李安宏(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5月11日 08时04分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王学福律师 2013-05-11 06:40
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