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建筑公司不认有这个工人,怎么办 我爸爸叫王在云,年龄54周岁。于2013年3月2日到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进去时只填了进泥工班的入职表,每天工作9小时,工资110元/天。2013年5月1号工地都没有放假,正常上班。下午15点30分左右在5楼与6楼楼层间打柱子打混泥土时从2米高的柱子上摔下来,致使右脚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在右脚安置了钢板。现在还住在医院里,但公司承认有我爸爸这个工人。请问律师们,我该找什么政府部门帮我让那个建筑公司承认我爸爸是他们工地的工人?
2013-05-10 21:28 A王维(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5-10 21:31
可以起诉对方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5-10 23:18
收据证据,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3-05-10 21:29
你需要自己证明你属于这个公司
4 江珍来律师 2013-05-10 21:31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先!
5 罗建华律师 2013-05-10 21:32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
6 付成刚律师 2013-05-10 21:33
当时应该报警。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看看吧。任何可以证明在这个公司工作过的证据都可以。
7 110网律师 2013-05-10 21:36
申请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8 110网律师 2013-05-10 22:11
劳动关系的证据需要本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