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借款单如何收回
借款单如何收回 你好:我在2008年6月借款给一个人,这次以后一直联系不到,要么不听手机,后来就停机了。我只知道他原来户口所在地,现在搬迁走,我是退休人员,不知道这个借款单会失去法律作用?有什么办法能找到他,他原来有个服装公司关闭了,后来不知道有没有再开,他的养老保险投放地知道的,是他原来邻居。
2010-07-28 17:12 PIi6128(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8 19:28
要看到借条才能研究你的时效问题  如果快到到时效  需要尽快起诉  否则债权将得不到法院的保护
2 110网律师  2010-07-28 19:32
你好,2008年6月的借条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3 110网律师  2010-07-28 21:08
第一,借条上是否写明还款期限,若有写明,应当在二年内起诉要求偿还;若未写明,借条不存在时效问题。
第二,欠款人可能在故意逃避,他的住址、资产状况你没有办法查实。建议向法院起诉,通过律师、法院查询。
4 李军律师  2010-07-29 10:24
这种情形,应当及时起诉,否则,拖的越久,维权难度越大,而且过了诉讼时效的话,想要也不可能了。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面谈。
5 110网律师  2010-07-29 11:01
建议尽早起诉,以免过了诉讼时效。对方的户籍地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调查。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