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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五位子女其中三位女儿和两位儿子,当时买房是老人出了2千
老人有五位子女其中三位女儿和两位儿子,当时买房是老人出了2千 老人有五位子女其中三位女儿和两位儿子,当时买房是老人出了2千,两位女儿一人出了1千五,现在房子拆迁,老人中父亲去世,母亲还在,在领拆迁补偿的房条时由之前出1千五的某个女儿的儿媳签名领取,现房子即将下来,但房条仍在那位儿媳那里,这位女儿不愿将房子对等钱分出。请问对于这种情况一位老人和五位子女按照规定该如何分配?其中两位出钱买房的两位女子是否能够多分?拆迁的房条下来时由其一位女儿的儿媳领取并拒绝拿出占为私有是否合法?
2022-02-01 14:47 ask202……(安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02-01 17:15
要看拆迁公告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2-02 14:18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3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22-02-03 17:01
需要结合拆迁补偿协议来具体分析
4 孟凡兵律师  2022-02-01 14:59
老人还没有去世,现在不是分钱的时候
5 魏伟律师  2022-02-01 15:10
结合当寺拆迁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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