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条起诉状的事实理由 被告于2011年4月5日资金周转不灵.请求原告帮被告还清所欠剩下的摩托车月供费.金额共为2800元.被告当时承诺会把欠款还清.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已种种借口推诿不予支付.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原告在2012年3月8日出具欠条一张让被告签字承认.被告同时也承诺在2012年4月8号前全部还清.可被告依然不兑现承诺.为此.特向贵院起诉.望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这个事实理由有效吗?能不能收到钱?会不会金额太少而被忽略的?)
(这个事实理由有效吗?能不能收到钱?会不会金额太少而被忽略的?)
2013-05-09 20:28 134135……(广东-清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5月09日 20时57分
事实是可以的,理由也是充足的,可以拿到钱!
2 陈澎律师 电话:15773167637 2013-05-09 20:34
这个事实理由有效,标的大小不影响立案。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5-09 21:00
能收到钱
4 徐志远律师 2013-05-09 20:50
有效,一分钱的案件,法院也应该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