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已经做好半年了,客户已当初延误交期为由要求赔偿 我们是面料商,去年给一家服装厂订做了A、B两款面料,第一次出货时,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货的,后来客户以色差为由(2款货中其中一款货是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坚决不接受2批货,退回要求重做。于是,我们又按照客户要求重新做了1批(符合国家标准的那一批没有重做),这样重做后,不可避免的会延误交期。
后客户又以次品为由,要求我们赔偿损耗,并且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私自开裁面料做衣服(合同上写明:有质量问题需第一时间提出并协商解决,未经许可一经开裁,表示认同面料的质量)我们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也接受了他们的赔偿条件。
合同上还写明:收货后1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但是过去6-7个月了,至今还欠款2万6千元。
现在,我们要求结清余下欠款,那个客户又已当初延误交期为由,要求我们赔偿2万9千元。
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打官司,大概会是什么结果?
后客户又以次品为由,要求我们赔偿损耗,并且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私自开裁面料做衣服(合同上写明:有质量问题需第一时间提出并协商解决,未经许可一经开裁,表示认同面料的质量)我们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也接受了他们的赔偿条件。
合同上还写明:收货后1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但是过去6-7个月了,至今还欠款2万6千元。
现在,我们要求结清余下欠款,那个客户又已当初延误交期为由,要求我们赔偿2万9千元。
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打官司,大概会是什么结果?
2013-05-09 18:30 ttt000(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5月09日 18时51分
他们的要求不合理,没有多大的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