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哪部分的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哪部分的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期间偷偷用家里的存款以她妈的名义买了辆车(大约10万元)。我现在想通过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听说据此我可以要求法院不给对方任何财产,是这样的吗?另外,我可以据此要求法院把所有的财产(婚前有房子等,但已在法院主持下分割了)少分或不分给她,还是只是她买车的那部分钱少分或不分给她呢?谢谢
2013-05-09 17:36 qwe1@m……(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5月09日 17时55分
1、你可以要求分割隐匿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2、分割的时效是从发现之日起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