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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聘用我为销售主管,试用期三个月,我负责营业销售业务
我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聘用我为销售主管,试用期三个月,我负责营业销售业务 我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聘用我为销售主管,试用期三个月,我负责营业销售业务,(对销售部人员的聘用享有决定权)劳动合同签订后又要求我上班,两个月后企业发现我的销售业绩平平,要求我制定销售计划,然后我就招了新的人,用了以前工作单位的同事,过了两个月,然后企业对我工作经历产生了怀疑,派人对我提供任职经历进行调查,我之前应聘说自己在多个企业从事过的销售主管的经历(是假的),所以他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
2021-12-21 10:52 ask202……(河南-洛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12-21 10:58
你好,协商不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可以联系我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12-21 11:32
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12-21 15:12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4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12-21 22:04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5 陈晓云律师  2021-12-21 10:5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孟凡兵律师  2021-12-21 10:57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7 李纳律师  2021-12-21 17:32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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