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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因伤致残人的生存时间计算赔偿公正吗?
法院以因伤致残人的生存时间计算赔偿公正吗? 我岳母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伤残评定为5.2级,一个月后左右因重症乙肝去世。对方全责,且车辆交强险已过期未购。
一审法院判赔护理费等杂项9000余元,未支持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二审中院判赔定残至死亡期间的残疾赔偿金622.5元、护理费等杂项9000余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
请问法院这样的判决公正吗?
本人不满两级法院的判决,应采取何种方式维权。
2013-05-09 15:49 DDACGS(湖北-襄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5-09 15:58
残疾赔偿金最多计算20年 我的补充: 2013-05-09 16:16

但是你是不是把残疾皮长今的数字写错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09 15:58
你好,可以搜集新证据申诉。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5-09 16:10
带上判决咨询可以申请再审
4 孙新律师  2013-05-09 16:13
可以搜集新证据申诉。
5 110网律师  2013-05-13 19:00
如果你不服  可以收集新证据  然后提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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