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护理期赔偿费用的标准 交通事故后,因为是刚刚换的新工作,还在试用期,所以没有完全按照医院的假条休假,而是坚持上班,现在保险公司说是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来赔偿误工费,本来可以休息20天,实际只休息了10天,而且请病假公司还付50%的工资,保险公司只赔相当于5天的误工费,这样是否合理?
如果进行三期鉴定误工时间也是20天的话,那么误工费应该赔20天呢?还是5天?如果法院起诉的话能够赔20天吗?
另外询问如果三期鉴定护理期7天的话,这个费用标准是按照个人每天工资*7天,还是有一个什么标准,现在保险公司说每天30元,因为实际护理人是有工资的,是否也需要看实际收入的减少来算,还是7天*每天工资?法院起诉会怎么判?
如果进行三期鉴定误工时间也是20天的话,那么误工费应该赔20天呢?还是5天?如果法院起诉的话能够赔20天吗?
另外询问如果三期鉴定护理期7天的话,这个费用标准是按照个人每天工资*7天,还是有一个什么标准,现在保险公司说每天30元,因为实际护理人是有工资的,是否也需要看实际收入的减少来算,还是7天*每天工资?法院起诉会怎么判?
2012-08-31 15:58 greenl……(上海-松江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8月31日 16时04分
若是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应当按照保险工作的标准赔偿;若是向法院起诉的,应当按照护理人员的实际工资计算。
2 张向锋律师 2012-08-31 16:50
应当依据三期鉴定计算。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8-31 19:07
三期鉴定来计算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