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本人在一家企业任职叉车司机,于本年度6月上旬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本人在一家企业任职叉车司机,于本年度6月上旬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本人在一家企业任职叉车司机,于本年度6月上旬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当时岗位名称和工资数额都没有在合同文本里标出来,当时厂里借口需要拿到劳动部门备案为由没有把劳动合同文本给我,后我向劳动部门投诉后厂里才把劳动合同文本给我,但是我发现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时文本里岗位名称和工资数额空白的地方分别用人工填写了普工和最低工资标准数额1650,当我为合同为何要修改?厂里给我答复是全厂所有人都一样的,现在厂里又要我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加了一句话就是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我不签,厂里说不签要罚我款,请问各位律师厂里这种做法合法合理不?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指导解答!谢谢!
2021-11-25 08:36 日出东方(湖北-黄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11-25 08:43
你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可以联系我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21-11-25 08:44
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11-25 09:03
可以劳动仲裁的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11-25 11:21
可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5 孟凡兵律师  2021-11-25 08:46
不签合同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无权罚款
6 陈晓云律师  2021-11-25 08:5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7 李纳律师  2021-11-25 09:01
你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8 冯倩雯律师  2021-11-25 18:26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