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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满一年,不接受公司调动,公司要我自动离职
合同未满一年,不接受公司调动,公司要我自动离职 因湖南办事处已撤销,回公司对完账目后,公司要调我去杭州办事处,我不接受,公司要我自动离职,我不主动离职,或者与公司协商,我能索要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吗?而且合同签订的工作地点是湖南办事处,合同是7月2日到期的,谢谢!
2013-05-08 16:41 木果果168(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年05月08日 18时34分
1,若公司签订地点在湖南,你可以不去杭州办事处
2,这种情况是有补偿的,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3-05-08 16:48
你好!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3-05-08 16:50
可以要求
4 110网律师  2013-05-08 17:13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对工作地点的变动,协商不成,只有解除合同,也算是协议解除劳动关系
5 付成刚律师  2013-05-08 17:20
工作超过6个月的,可以要求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6 王金龙律师  2013-05-09 20:42
可以要求,建议来电咨询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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