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我应该赔偿吗。 我是在餐厅做收银的,有一天营业额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见了四千块、当时有三个人在上班、上个人都在岗位上、都不知道钱怎么不见了、后来报警了、警察也调查不出结果、后来我说要辞职、他不给我发工资、经理说要我们三个人平均赔那四千块钱。请问我有义务或者责任赔偿吗、
2013-05-08 15:36 蒋晓佳(广东-河源)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08 15:37
你们没有义务承担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5-08 15:43
没有义务承担
3 曾邵华律师 2013-05-08 15:40
无过错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应发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3-05-08 15:41
没有义务。
5 刘青芳律师 2013-05-08 16:08
你好,你没有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