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易信这个网站骗了我将近1万多元怎么追回来啊 2021年9月9日,卡易信的销售客服(雨萱qq:1702987777)让我打一个电话,说有急事,然后我就打了,对方是卡易信(山东汇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朱照同说我被快手起诉了,让我去处理,我让他提供一下证据/截图/拍照等的,他找了个借口拒绝我了,我无法证实事情的真实性我怎么去处理啊!我没有去处理,接着等来的就是冻结后台余额6000元;隔天在接着的就是封站了,我的网站当时一次性续费了3年,到2024年才到期,网站续费当时是花了3000块钱续费1年,3年就是9千元,加上冻结的6000元,一共是1万5千元,这个钱还可以要回来吗
2021-10-21 00:12 lian97……(湖北-鄂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郭永康律师 电话:15036054552 2021-10-21 00:30
可以报警处理
2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1-10-21 01:04
诈骗来着,可以来电咨询
3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10-21 01:47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欠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和收入。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写起诉材料或者代理起诉。
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10-21 07:03
报警并提交证据
5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21-10-21 07:07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很有可能被骗了,不要再给对方转账或者是交纳费用,千万不要再充值了。不要轻信,谨慎处理。详细咨询可以电联也可以加我。
6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1-10-21 08:12
可以报警处理
7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10-21 09:33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10-22 19:06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处理的
9 李大贺律师 2021-10-21 08:54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10 冯倩雯律师 2021-10-21 09:31
你好,借款问题可以通过起诉方式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