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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出现矛盾未曾解决彼此很久不联系这算是解除婚约吗?
订婚后出现矛盾未曾解决彼此很久不联系这算是解除婚约吗? 订婚前期,他们家人说的全包礼金一万,我们家人没说什么,爸妈要求比较简单只要他们家人对我好,礼金多少无所谓,只希望女儿幸福!可是有次我跟他家人去吃饭,他姐说:她订婚时才五六千(十年前),她婆家有个男的找了一个外地女朋友,女方那边聘礼比较多,男方就说了,如果聘礼跟女方来那就分手,随男方那就结婚!她堂姐问她,她们那谁他弟娶媳妇不花一分钱,为什么你弟(我男朋友)娶媳妇还要花钱?他妈接着说,我男朋友不要不要钱的,人家就要取要钱的!!我这人嘴笨,平时不愿意说,忍了回去跟他吵了,婚是委屈的定了,过年去我家,他连最起码的礼数都没有,心女婿上门烟酒都要带的,好与不好都是次要,他没带,而且年前在家却对我指着一瓶酒说,看我爸(男朋友的爸爸)对你爸多好!酒都买好了,但是去我家拜年都没带!回来途中他姐又说她们拍婚纱照才九百而且只是一张床头照(十年前)因为我们的三千多!回来我们经常吵架,后来我搬出来住了,一个多月里他们家里人连一句关心的电话都没有,更不曾问过我为什么搬出去!而他感觉他跟他姐吵架了,跟他家人吵架了我就不应该提了,可是他根本不理解我的心,他只会说我跟他过,以后不理他姐就是,可是当我说让他跟!他姐说以后别再我面前说这些我不喜欢听他就说他姐说那又没有什么意思,说说怎么了,如果要说真的有什么那也是我心眼多想多了,我们就总是再吵架!后来我打算出去去他家拿东西,我以前住的那个房间所有的东西已经被他家人收拾到柜子里面了,收拾东西时,他家人想让他问我们之间的时打算怎么办,他进房间好几次可是没开口,他家人急了,进来问我,我那时太软弱,所有的问题以为忍受就可以过去,但是不是的,男朋友的坏脾气,他们家人的态度哟哭了,他家人说哭有什么用,有什么事说出来,我就说打算出去学点东西,他家人说我都那么大了(我25他28),婚事也不能再拖了,临走前他家人让我好好考虑一下,他们家人只会承认我朋友脾气不好,但是他姐说的那些话他们家人也是再维护女儿,而是我心眼太小,还问我心眼那么小干嘛!!我男朋友我们每次吵架他不说烦了就会说那分手好了,可是从来不会对他家人说,我与他们家人之间出现问题我永远是错的,他们是对的,心慢慢的也就凉了我们也有一个多月未曾联系,请问如果我们这样一两年不在联系算不算婚约自动取消?礼金还需要退还么?一个是非不分,毫无原则观念的家庭让我如何踏入?后代教育我也会后怕!!
2013-05-07 17:50 270087……(陕西-咸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3-05-07 18:2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07 18:49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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