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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安要是电话通知我过去协助调查,我是否可以拒绝,要求在本地进行配合即可?
异地公安要是电话通知我过去协助调查,我是否可以拒绝,要求在本地进行配合即可? 2018年,和一个以前福建公司的同事A在北京经人介绍认识了B,一起吃了个饭。

去年,B找到我说,有一个深圳的客户要做亮资100亿的业务,想看看A能不能做,我问了A,说可以,就把A的电话给了B,然后B那边就安排人和A对接上了,B那边的人带客户去了福建操作业务,但具体怎么对接的,具体的业务内容我都没参与过。但后来,听A说,那一单业务出了问题,他们收了B那边的客户400万,但没能达到人家客户的要求,客户要求退钱。A说只能退一半,因为他们做这事也付了成本,最后也没能谈拢。当时A跟我说,这400万都是给了真正的做这业务的资金方。客户和A这边具体操作的中间过程和后来的纠纷我也不清楚,A说当时和客户是签了合同,还签了两份,但具体签了怎样的合同,双方怎么谈的我都不知道。去年后来听A说,客户在深圳找了关系报案了,有警察到福建找他做了调查,后来也不了了之。但今年7月份,A被福建警方拘了,深圳客户那边告他诈骗,深圳警方后来把A提到了深圳,然后37天之后检察院批捕了A。

前两周,北京的那个B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深圳警方给他打电话,让他去深圳配合调查,他不敢去。深圳警方问他怎么认识A的,他就说是和我,还有A三个人在北京认识的。我也是那时才知道,因为这个业务,A后来给B转了10万。

在这个事情里,我做的事直接点说就是把A的联系方式给了B,A后来给B钱的时候,也没给我一分钱,这个事情具体怎么做的我也不清楚。现在深圳警方电话通知我要求我过去配合调查,我想咨询下几个问题:
1、对于要我去深圳配合调查的事,我是否可以拒绝?因为我人在上海,我可以在上海配合调查;
2、如果深圳警方一定要求我去配合调查,是否应该给我一个类似传唤证之类的书面的通知或者证明?所有以电子形式或网络形式提供的我都可以不予认可。
3、这个事情里,我是不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我只是作为一个中间人提供了A的联系方式,B和A本来也都是认识的。
4、万一深圳警方像对A那样处理我,把我从上海带过去之后进行扣押,我可以怎么应对?
2021-09-11 18:35 frankw……(上海-静安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9-11 18:38
你好,需解详细情况。有需要可以可联系本律师或直接来电咨询 可以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21-09-13 01:28
建议积极配合。
3 冯倩雯律师  2021-09-12 11:28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4 王珂律师  2021-09-13 10:49
如果不知情可以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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