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我和前夫离婚后签了份离婚协议,协议上规定我们婚内按揭的房产归孩子所有,由于房产是按揭的,还有12年的按揭付费,每月月供由前夫支付,并每月支付孩子700元生活费,孩子由我抚养,孩子的其他费用不足的由我自已补足。但是前夫在执行了近一年后,现在以我要结婚,要带另一个男人回来住为由,拒绝支付房贷。请问他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呢?
2013-05-06 11:20 庹小玲(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5-06 11:30
男方不支付房贷,你可以起诉他。
2 110网律师 2013-05-06 11:43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3-05-07 00:59
诉讼,不过比较麻烦 我的补充: 2013-05-07 01:00
可以先垫付,到一定的金额后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