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ᥬ 买房办理房产证,办事人员要写总户头为前户主的名字,分户写现任购房者的 名字
ᥬ 买房办理房产证,办事人员要写总户头为前户主的名字,分户写现任购房者的 名字 ᥬ 买房办理房产证,办事人员要写总户头为前户主的名字,分户写现任购房者的 名字,这样是对的嘛? 
2021-08-17 13:47 Jean(湖南-长沙)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08-17 13:48
您好咨询相关部门
2 吕金律师  电话:15041130159  2021-08-17 14:18
公安部文件关于规范购房后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问题。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的,公安派出所依据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申请,应告知住所原登记人员迁出户口,原登记人员拒不迁出或者不具备迁出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迁至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或者将现所有权、使用权人户口迁入并另立一户。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8-23 11:09
咨询相关部门。
4 陈晓云律师  2021-08-18 20:10
看本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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