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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生的事故,前天的人有连带责任吗?
今天发生的事故,前天的人有连带责任吗? 今天发生的事故,前天的人有连带责任吗?
2021-08-04 20:25 ask202……(四川-成都)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1-08-04 20:27
有没有因果关系呢
2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21-08-04 20:43
今天发生的跟前天的人有什么关系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8-04 21:02
看具体责任
4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8-04 21:04
有没有因果关系呢
5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1-08-04 22:10
您好,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6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8-04 23:05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7 崔新江律师  2021-08-04 20:43
这个是不可以的啊!
8 陈铠楷律师  2021-08-04 20:46
看情况
9 周杰律师  2021-08-05 14:30
没有明白你描述的意思
10 陈晓云律师  2021-08-06 11:25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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