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迁出,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女方承诺离婚后女方户口在约定时间内迁出)若女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迁出,或者不愿意迁出,我(男方)可否追究其违约责任?另外,现在女儿抚养权归女方,女儿现在3岁,若以后我想取得女儿抚养权,该怎么做?要从哪些方面努力?谢谢!
2013-05-04 07:03 wlk816(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5-04 07:23
有法律效力。。
2 宋丽萍律师 2013-05-04 07:26
双方约定有效。
可以变更抚养权。
可以变更抚养权。
3 张涛律师 2013-05-04 07:40
双方约定有效,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另外,你以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孩子抚养权,但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孩子由你来抚养更适合孩子成长.
4 盛春龙律师 2013-05-04 10:14
双方约定有效,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05-05 22:05
双方约定应该有约束力,但女方是否有可签入住址也是要考虑的,没有签住址就无法履约,也就难以追究违约责任,这里可能是当时出于误解而签了这一约定,或者当时迫于压力等非真实意思表示,你的具体情况我们还不清楚,所以还不能断定。孩子抚养权是可以通过诉讼改变的,关键是你要证明孩子归你抚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